8月9日,网信办发布重磅通知《国家网信办集中整治涉虚拟货币炒作乱象》,再次对虚拟货币重拳初出击,这是自去年9月央行等十部门对虚拟货币非法业务活动重拳出击后,第二次相对产生较大影响的加码整顿行动,截止目前已关闭上1.2万个违规用户账号,清理数5.1万条违规信息。
而数字藏品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科技与标准综合实验室区块链版权中心的定义中,是指使用区块链技术,对应特定的作品、艺术品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在保护其数字版权的基础上,实现真实可信的数字化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两者看起来都是基于区块链技术,但根本的差异在于国外的NFT基于公链,完全去中心化的,其核心的特点是不受管理,不受控制,而国内的数字藏品基于由政府搭建或指定机构搭建的联盟链,国家对联盟链具备监管责任和约束能力。
同时在发行藏品的内容上,国外的NFT没有必要的版权审核流程,这也是NFT在交易中容易出现被盗、流失、版权侵权纠纷问题的原因,而国内合规数字藏品必须要经过内容审核才能上链进行发布,对比于NFT,国内当前的数字藏品发展方向更倾向于数字出版物的概念,最大化版权的归属。货币或代币的本质就在于实行交易行为或衡量可交易物品的价值,而数字藏品则是通过利用区块链可溯源、不可篡改、公开透明的技术手段,将文化要素进行流通,使得数字文化产品、版权作品的价值进行锚定,传递的是数字文化要素的价值。
年内我国数字藏品行业发展“狂奔”,达到百花齐放的程度,数藏平台快速增长,大大小小的数字藏品平台几近超过400家,发行的数字藏品内容也有从非遗文化向体育、影视、音乐、航天航空、知名艺术家等多个行业和领域扩展的态势。数据显示,与数字藏品相关的企业有53家,而与数字经济技术层相关企业超183万家,其中,2021年新增注册企业近70万家,增速68.48%。
可以看出数字藏品在国内依旧保有极大的发展和上升空间,但无论是数字藏品还是虚拟货币、任意形式的虚拟资产,都不可触及恶性炒作、虚假宣传,金融化的产品、做二级市场、侵权盗版、非法出版、违背国家的核心价值观,与诈骗、炒作、洗钱等非法活动关联的红线。区块链技术应用、数字人民币、数字藏品等相关应用,在我国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的过程中是极度重要的手段和工具,期待在这一系列整顿之后,可以尽早重拾安全、稳定、快速发展的行业环境,善用数字藏品的正向价值,让其远离炒作,激发其更多新动能,在数字化时代中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更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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